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静安公租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静安公租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经拥有产权住房,仍有计划申请公租房,依照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是否有申请资格:
(一)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申请人以外其他核定面积人员另有他处住房的,他处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核定面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
(二)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任一成员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根据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方式为: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产权人及份额分摊计算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按该处住房内本市户籍人数分摊计算面积;在此基础上,核定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三)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本市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和浦东新区(不含原南汇区);但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区和原南汇区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不计入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另附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2021年上海市本市户籍第九批申请保障房的有4批,分别为普陀区,长宁区,静安区和宝山区,嘉定区开展申请非沪籍第三批保障房。申请条件与往年是一样的,非沪籍的申请条件比本市沪籍的条件还宽松点,主要是本市户籍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能大于15平米,所指住房包括本市及外省市,但非沪籍人员申请,只计算在本市的住房面积。
没有
上海铁路局有员工宿舍。上海铁路局员工宿舍在静安区会文路,黄浦区天津路,上海铁道宾馆都有。基层站段也都有职工宿舍。宿舍都很干净,都有舍管员管理,每月需要交四百元左右房租,水和电表每户单独按装,按实际用量收费。宿舍供异地职工或家庭居住困难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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