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三姐妹碎尸案凶宅出售

租房
2024 07-09 09:15:1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杀妻许某某判死刑的话,他和前妻的儿子会不会分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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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三姐妹碎尸案凶宅出售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1、许某某已经被查实涉嫌杀害来女士,因此来女士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部分,许某某都无权继承。后边许某某很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此他名下的财产也将成为遗产。

2、许某某和来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其中来女士的部分由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和来女士的大女儿继承,许某某的部分,由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和许某某和前妻的大儿子继承,也就是说,他们共同的小女儿的1/2,来女士大女儿的1/4,许某某大儿子的1/4。

3、来女士婚前个人财产,由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和来女士的大女儿继承;许某某婚前个人财产,由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和许某某和前妻的大儿子继承。

4、来女士的近亲属如果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由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和许某某和前妻的大儿子在继承遗产数额内承担,如果他们放弃继承,则可以拒绝赔偿。

5、许某某和前妻的大儿子,与来女士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不能分配来女士名下的遗产,包括婚前部分和婚后部分。

一般来说, 他儿子是有继承权的,他虽然离婚,儿子归前妻所有,但父子关系依然存在。

他残忍剥夺妻子生命,自己也将可能被执行死刑,他名下的财产也将变成遗产,对他的遗产,亲生儿子是有继承权的。由于他的残忍行径,对来女士名下的房产和财产,他没有权力继承。他只有自己名下的一套55平回迁房和一般夫妻共同存款。正常情况下,他亲儿子和亲生小女儿都有继承权。

但如果在发生这么恶性事件以后,来女士家人申请民事赔偿并成功后,他名下能分配的财产也就是赔偿后剩下的钱。

许国利和来女士家里两套房子,一套55平,一套115平,共计170平,小区房价3万左右,总房价大约500万,不考虑凶宅导致的房屋价格贬值问题。许国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家里有7位数存款,假设为100万元,这样总资产为600万元。

据网络上的信息,两套房子都登记在来女士名下,而都是拆迁房,那么这两套房子很大可能性是来女士的个人财产。

假如双方离婚,那么房子许国利一套都分不到,共同存款可以分到50万。现在许国利将妻子来女士杀害,意图侵占房屋,但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许国利丧失了继承权,房屋属于来女士两个女儿的,50万存款大小女儿也是一人一半。

还有50万存款呢?

这部分钱是许国利的,许国利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小女儿,这50万元由他们平分,最终,大儿子将分得25万元。

你觉得分给大儿子合适吗

这个问题要从《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解答。

一是许某某被判死刑,他还有财产可继承吗?

现在来女士失踪案已被公安部门破获,犯罪嫌疑人就是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而且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碎尸灭迹,他的主要目的也是要获得来女士的财产。虽然他犯的是死罪,但他和来女士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还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这部分财产还有,那么其合法的子女还是有权力分配他们的遗产的。

二、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许某某被判死刑后,如上所说,其如留有夫妻存续期间共同留下的遗产(含房产),他的儿子是有权力继承他的那一份遗产的,而且还要和他的小女儿平均继承。

三、至于来女士的那一份遗产,则由其大女儿与小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继承权力,谁也不能剥夺。

四、按《继承法》规定,许某某儿子是有继承权,至于其儿子是继承还是放弃,还是由其本人的意愿决定。

当然要分啊,双方都没父母了,在不考虑双方兄弟姐妹的条件下,有血缘关系的子女都有份,许与前妻的儿子占25%,来与前夫的女儿占25%,许、来共同的女儿占50%,当然,如果考虑到妹妹还未成年,两个兄姐可以承让,或者谁监护小妹谁获得那25%的财产。但估计承让不可能,既然能承让就不会出现杀妻夺房的悲剧。

梧州失联女子遇害,确认凶手是前夫,女性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首先,我说一下事件回顾:杨女士和前夫今年6月份离婚,在8月14日去前夫家里为孩子过生日,15日凌晨被害,已确认系其前夫所为。

哎,最近这样的事件一件接一件,不禁让人对婚姻充满了恐惧。其实在我看来,完全没必要,毕竟是个案。女孩子在与异性交往的时候,擦亮双眼,有些悲剧还是可以避免的。

1.该女子在明知其前夫酗酒暴躁,没离婚前就有暴力倾向的情况下,还独自去前夫那里,待到凌晨,不得不说,自我保护的意识太薄弱了。

2.任何人作出极端事件之前,人品劣迹都是有迹可循的。

该案中的男子在离婚前就有家暴倾向了;上海杀妻藏冰柜中的男子常年无业,也是经常打骂妻子,提前购买冰柜等作案工具;还有泰国孕妇被推下悬崖案等,丈夫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无业,家暴,脾气暴躁。

所以,女孩们遇到这样的另一伴一定要及时远离。实在不行,可以寻求家人或警方的协助。

3.特别是被家暴过的女孩子,不要事后别人道歉了,说点甜言蜜语就原谅了。有很多次自救的机会,不能因为心软就放弃了。

最后,希望所有女孩所遇皆是良人。

我是心晴,写世间温情,聊百味人生,更多精彩,欢迎关注@心晴不忧伤 一起讨论。

又是枕边人作案,杭州许某杀妻案,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被男友杀害埋尸案,然后又是现在梧州女子被前夫所害,为什么受伤的都是女人?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了?

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吧:

广西梧州女子杨某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但是前夫嗜赌成性,又有暴力倾向,杨女士经常遭到家暴,绝望之下就离婚了,孩子和前夫一起生活。

不久之前是两个孩子的生日,杨女士买了菜去前夫家里给孩子过生日,晚上就留在前夫家过夜,但是两个孩子早上醒来发现妈妈不见了,杨女士的弟弟知道后选择了报警,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姐姐没有任何踪迹,前夫说当晚自己出去喝酒了,不知道前妻来过家里。

很明显前夫的供词有可疑之处,自己的孩子最小的才3岁,还不具备自理能力,作为一个父亲不可能把那么小的孩子放在家里,而自己出去喝酒到凌晨才回家,孩子不用吃饭,不用人照顾吗?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知道前妻来了,所以才选择出去喝酒,这就说明他在撒谎,作案后故意出去喝酒制造不在场的证据,但是他这是自欺欺人,今天警方已经通报杨女士已经遇害,而她前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经被强制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在外面为遇害女性感动痛心和惋惜的同时,也在思考现代女性该怎么样保护自己。

个人认为婚姻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选择,如果遇人不淑,那么损失的是自己后半身的幸福,一定要擦亮双眼,找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男人,有没有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男人人品一定要好,具备健全的人格,要懂得珍惜和感恩,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才能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而父母作为过来人,一定要为自己的女儿把好关,小女孩不谙世事,社会经验少,很容易被花言巧语欺骗,所以父母是女儿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杭州女遭碎尸,南京女大学遇害,四川男杀妻......

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作为女性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就@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女性应该这样保护自己:

一、和陌生网友或男人见面,一定要有亲人陪同或选择人多的地方见。

二、遇到有危险的时候,设法逃离或报警求助。

三、前任或前夫,分了或离了,就要分(离)得干净,切不要有任何瓜葛。

四、特别是前夫或前任,千万不要单独相处。或许在这个时候他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凶残的恶狼。

保护自己,就是不和他们见面,平时出门最好就是有人陪同。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这个搬离这个地方,尽量让他们找不到,保护自己就是爱护家人。

总之一句话,远离他们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梧州失联女子遇害,确认凶手是前夫,女性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很不幸,在杨女士失联一月有余之后,今日被确认已遇害,凶手毫无悬念,是杨女士的前夫!

杨女士14日去前夫家里为孩子过生日,15日凌晨被害,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让其前夫起了杀心,现在只知道是“感情矛盾”,但本次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杨女士和前夫今年6月份离婚,也就是离案发也就1个月多,而前夫曾经有过家暴史还好赌,我想,他们的离婚必定不是好合好散,前夫应该一直心怀怨恨和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杨女士只身前往前夫家里还停留本身是有些冒险的,她应该找家人陪同,或者把孩子带出来,过完生日便送回去,不和前夫有直接接触。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太晚了,近来太多女性遇害事件,作案者都是身边的人,容易放松警惕,而且,女性在体力上远远弱于男人,在受到袭击时很难逃脱。

所以,只能预防,在和男朋友或者老公起争执时时刻注意他的情绪变化,不要逞一时口快激怒对方。

还有尽量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不要和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单独相处。

做好预防,剩下的只能交给上天了!

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三姐妹出租房被碎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