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交接事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交接事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的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注,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规定,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将物业移交给中标的单位。不知道您是哪里的,需要参考当地的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工作顺利。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交接事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交接事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