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公共配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公共配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楼盘时为促销,可能会将基础设施(如车库、供暖用的锅炉房、二次供水用的水泵房等)及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菜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等)用沙盘或图纸展示出来,并承诺与楼盘同时投入使用。但往往这些配套设施不见得能兑现承诺,因为一旦开发商资金断裂或不足,这些设施就很可能仅限于是规划,很难实施开建,有的其配套用房做好了但不见得能按规划招到商入驻,承诺就有可能落空。我认为关键是不能信其口头承诺,只有写入了购房合同条款后的承诺业主才可能依合同维权,其没有兑现承诺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其所画的饼想要充饥就较难!
怎样理解开发商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交付业主正常运行使用的承诺?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常常分不清什是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商品房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
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商品房小区内所建设配套的道路,绿化,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燃气系统,通信系统,电视系统等设施。是保证小区业主入住后最基本生活和工作的设施。
小区内公共配套建筑: 为了丰富小区业主的生活,满足人们的需要在商品房小区内建设的相配套的娱乐、教育、文化、饮食等各种设施。
国家相关部门对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是有一套相当严格的程序。商品房小区在通知业主入住时,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是完善的。商品房小区在进行竣工备案时必须完成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系统等的竣工收。但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移交给相关供应部门的工作由于各地区的规定不同会有不同,因此,抄表到户的工作也不能一步到位也是较滞后的。
商品房小区内的公共配套娱乐、教育、文化、饮食等设施,由于需要招商引入较有实力的机构往往会比较滞后,同时各商家、机构也会根据小区业主的入住率,选择入住的时间和规模。这部分的配套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需要根据业主的入住率市场决定。
总之,开发商的承诺只能是基础设施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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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最好以购房合同为准,有些开发商坏的狠,口头承诺给业主的,交房后与实际不符的比比皆是,学区、选材、景观等等,国内经常有业主售楼处门前扯白条幅,如果开发商合同中承诺的而没做到,那么请找相关部分,要拿起法律武器,可如果仅仅口头承诺,合同没涉及,就比较麻烦了。
1、归属不同:
配套公建一般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归国家政府及全体业主所有。
国家和地方规定,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规定开发商建造一套完整的房屋,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而配套商业的产权原则上归开发商。
2、范围不同:
配套公建包括配套中小学校,配套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配套防空地下室等
配套商业一般指住宅区。就建筑性质而言,住宅会所不属于城市规划管理界定的配套公建的范畴,但由于开发商往往把不同类型的配套公建集中在会所修建,于是会所往往又与配套公建联系在一起。
3、产权不同:
配套公建属于全体业主。配套商业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是按栋进行的,其产权属于开发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公共配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公共配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