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给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给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购房合同号不是明确的在某一页。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
购房者既可登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
购房合同是买房的重要手续和证明,是保护购房者自身权益的重要文件。只有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方可以履行其合法效力。
买房按揭贷款贷不下来,若想继续履行那就得想办法补全款项,具体给与几个建议希望有帮助: 1、多选择几家银行继续申请,同时与房东或开发商协商延期付款。 2、办理信用贷款先补足尾款后,在申请抵押贷款。 3、找找亲戚朋友借款,或者帮忙一起办理信用贷款。 如以上都不行那就只能研究下买卖合同,协商尽量少付些违约金了 按揭贷款无法获批的原因 情况一: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银行不批贷款,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情况二:购房者资料不全或信用记录不好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问题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房子是可以退的,但违约责任也必须要承担。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上会标明违约金金额,所以也不要怕开发商会狮子大开口。 情况三:政策或银行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 如果因为政策原因购房者无法顺利申请贷款,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无条件退房并拿回自己的首付款。要是开发商不配合,购房者可以起诉至法院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谢邀!小区物业管理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是其闭会期间受业主大会授权的常设办事机构,选聘物业并与物业签约(应为物业服务合同并非本题所描述的物业管理合同)需业主大会双过半通过。业委会主任私下与物业签约有悖于法规的规定,是无效的。业委会主任个人未经业主义大会双过半通过形成决议而私下与物业交涉签约涉嫌与该物业串通谋利。以前就有案例业委主任个人或近亲属名下的物业公司未经招投标签约入驻而私下分成。也有业委会成员强行让自已名下的公司参与中标物业公司的分红。这明显是出卖、侵害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相关各方都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撤消此非法合同。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街道、乡镇召集临时业主大会罢免该业委主任改选新业委会主任。
不要说业委主任,就是业委会成员集体都不敢私自和物业公司签定合同,属违规行为。
业委会成员人数为何只能是单数,就是个少数服从多数的考量。
而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合同必须证求大多数业主意见,再由业委会成员集体签字才有法律合同效应,否则违规。
首先说,业委会主任私自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另外现在不应该叫物管合同了,应该叫物业服务合同。
在一个小区的正常运转阶段,签订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种是物业服务合同。
下面说下这两种合同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另外建设单位在在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另在交房入伙的时候,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会重新再次确签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限,也可以说明合同期限为至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与新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
这也就说明了现在为什么好多房地产都会成立自己的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合同,指的是业主大会成立以后选定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上面很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主任没有权力私自选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也不行。此类物业服务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犯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给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给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