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用房产投资子公司税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用房产投资子公司税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A公司将房产投资入股换取B公司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土地增值税
以房产投资入股是否涉及土地增值税,主要看投资主体及被投资企业是否为房地产企业。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对其投资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已使用(包括自用、出租等)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谢谢邀请。这是个人以房产投资入股,属于个人转让资产与投资同时发生。以下讨论涉及到的税种和具体的计算。
1. 个人所得税
以房产投资换取股权,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
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及合理税费
在发生转让时,应按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来确认房产转让收入。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20%
特殊情况为: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因为转让所得其实并没有收到,缴纳税费一般有困难,所以可以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跟税务机关备案,在不超过5年里缴纳。关于纳税期限,请务必跟税务机关沟通。
2. 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欠个人独资企业业务款,以房抵债,个独将房屋登记在投资人名下。与个独收回现金分配给投资者个人再买房,是没有区别的。不涉及重复缴纳个税、契税、土增税的问题。
大家认为呢?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比较模糊,表述不清楚,我分别情况回答一下。
房产登记如果登记在个人名下,就是普通个人房产,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关系。
即使是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房产没有必然关系,所以这个问题就有些模棱两可了。
如果在个人名下,需要交房产税,目前只有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正式开征房产税。
如果在个人独资企业名下,有自用房产,或出租房产就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房产余值*1.2%或租金收入*12%
一、总公司以房产作为对子公司出资,是以不动产为对等价换取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了“其他经济利益”,总公司应当缴纳增值税(5%)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0.05%)、企业所得税(25%);子公司应当缴纳印花税(0.05%); 二、总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另一股东,受让股东缴纳印花税(0.05%),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25%)、印花税(0.05%),子公司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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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用房产投资子公司税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用房产投资子公司税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