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获得贷款,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条件

房产公司
2024 06-05 05:22:0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朋友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我们打算结婚,婚后把我的名字加上,算婚后共同财产么?为什么?

为什么非要加上你的名字?你出一分钱了吗?加上你的名字你不觉得你很无耻无畏吗?就因为你嫁给他你就得写上你的名字?房子是给你们婚房,不是给你的财产,如果你不与他结婚,你跟人家屁毛关系没有。你和他结婚你可以尽情地住,但婚前的财产,你想都别想!不要有这样臭不要脸的想法!显得你与人家结婚就是想骗人家的财产,这样反倒拉低了自己的形象!

房产公司获得贷款,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条件

谢谢邀请答题。

首先,贷款买的房是不能加名字的,除非你提前还完款才可以。

关于婚前男方单独买房,婚后女方要求加名的事,发生好多起,有的女生结婚时不仅高额要彩礼,还要对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婚姻,我很不看好。

个人觉得:如果男方是在认识你之前买的房,那么我感觉,如果不是男方主动要求增加你的名字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提增加名字的事情,会影响彼此的感情。

假如说你对这个房子做出很大的贡献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加名,比如说,后期结婚的房屋装修费你来出,至少让男方觉得你的付出值得对方用加名的方式来给予回报,这样才不会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

最后就是假如对方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就意味着你有一部分的房子财产分割权。

以上是我个人回答,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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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谢谢网友:跳拖把舞的猪,没什么是可以跟我说 的评论

新的婚姻法规定,谁出的钱就是谁的,哪怕加了名字也没用,共同还的钱才会平分,你男朋友未婚购房时肯定出示了单身证明,因为售楼部会问他以婚还是未婚,已婚就要出示结婚证,未婚就要单身证明以证明你是在婚前买的房,这样为以后财产纠纷有证据,如果是贷款最起码能证明首付款是男方的,所以加名字是没用的,下图是我购房时的未婚证明


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结果:

1、男朋友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如果首付部分由你们共同出资,婚前贷款部分也由你们共同还,暂时以男方名义办理,并且有书面协议、还款凭证和公证,婚后加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男女一方已有房产,避免二套房加税,或因征信等问题不具备贷款资格以一方名义购房的现象)。

2、如果婚前房子的首付由男方单独出资、房贷由男方单独还,婚后房贷由夫妻共同还,则婚后共同财产不包括婚前房子的首付款、贷款、增值收益,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朋友口头承诺加名,婚后反悔了,即便女方不再参与还贷,只要还贷没有终止,房子除婚前首付、还贷部分、增值部分归男方所有,婚后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一旦婚姻出现变故,除获得男方相应补偿,房子所有权归男方)。

4、如果婚后房贷由男方父母等第三方还,除另有书面约定和还款凭证,婚后加名并且是夫妻两人名字,则视为男方自愿将婚后房产的一半产权赠与女方,除婚前首付、还贷、增值收益归男方所有,房子其它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有书面赠与比例约定的除外)。

你要把婚姻当买卖来做,就应该认真去了解一下不劳而获的技巧,可喜的是你迈出了第一步。对于这栋房子,是安置你幸福的载体还是你可以窃取的财产?你出了什么力,房子认识你是谁吗?

房产抵押贷款放款后能直接提现吗?

1、可以提现,不过钱不能再回存到借款人及亲属名下卡里,这样会被认定为资金回流。银行监测到会强制收回贷款。

2、目前到柜台提现,会例行询问提现用途,回答用于消费使用,切莫回答用于理财、投资、购房等用途。因为抵押贷款的资金用途就是用于消费。

谢谢邀答

你的问题是房产抵押贷款可以提现吗?我以多年的信贷经验给你如下回答:

一、看你的贷款用途。如果是商业经营使用,一般要求支付到第三方,你采购商品或劳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账上。如果是采购农产品,用于支付农民个人,可以支取现金自主支付。如果支付金额小于30万元,可以申请自己自主支付,不采取受托支付,支付形式自己确定。如果大于30万元,一般由银行受托支付至第三方账户上。

二、如果是消费贷款,也是有大于30万元须受托支付要求,小于30万元,可以自主支付,现金或其他方式由你自己选择。

个人经验,欢迎批评,欢迎点赞!

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强行要入住,怎么办?

很高兴为你解答。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付了之后,一个月付了首付,然后办了贷款,过户也过了,但是,还不能马上入住,要等到卖方拿到全部钱以后,才能搬进去入住。

在楼主买房的时候,你们之间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上面就有一条,卖方收到全额款项之后,买方才可以入住。如果有其他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量。

楼主,现在是过户过了,但是贷款没有下来,那么按照协议,对方还不能入住进来。只要你不同意就不可以。

如果,对方一定要入住进来,那么你可以拿着协议给他看,上面有关条款给他看清楚。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想要马上住进来,你可以通过中介,让他们出面协商。

只要按照购房协议办事,楼主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里要先明确一个结论:绝对不可以,并应该坚决地拒绝。

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很多人买房和卖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与购买新建住房不同,购买二手住房由于是个人之间的交易可能遇到很多的问题,如付款问题、产权过户问题、房产移交问题和户口迁出问题,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房款交付和房屋交房问题。

上面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房子已经付了首付款并过户,但贷款没到账,代表着最终的房款没有最终付清,而买房人着急入住并要强行入住的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

首先,虽然已经过户给买方,似乎买方已经成为产权人,但在没有结清尾款即全部房款时,不应该交房,因为买方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产权人

一般情况下,二手住房买卖的流程是这样的:

双方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买方给卖房者交付首付款--买方向银行申请房贷--获得银行的贷款同意书--买卖双方进行过户--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贷款发放并将贷款支付给卖方,这个时候双方才能办理住房交接手续,并代表着整个房屋买卖交易结束。

这就是二手房买卖最纠结的地方,如果不先过户就无法办理银行借款,如果住房先过户卖房就等于是在还没有全部拿到房款的时候,失去了住房的产权。从正常的道理上讲,交房是完成二手房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在全部房款交付以后才能办理住房交接,才能代表着整个交易完结。

因此,在买方没有办理完银行贷款、没有支付买房尾款时,不应该办理住房交接手续。虽然对方已经通过过户得到了产权,但是对方在没有全部支付房款时并不代表就能够行使住房的使用权,住房的使用权还在卖房者手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获得贷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