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个房产公司入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多个房产公司入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总投资50万,你投资20万,从资金来讲就正好是40%,占股份40%这个没有任何问题,这涉及到对应的主体责任,假如做得不好,最后进行破产清算,这个比较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但是分红只让你占20%,这个合不合理?本身并不存在合不合理,只是看你能不能接受的问题。
比如说一家上市公司,发行了股份,有不同的股东,不同股份之间对应不同的权利,有分红权、投票权,如果从“同股同权”的角度来说,每一股都应该享有相同的分红权和投票仅,但实际上也有些上市公司大东有较少的股份却拥有绝对的投票权,即决策权,这也是正常的情况。同样,不同的股份也可以有不同的分红,比如有些大股东把自己的分红让渡给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这也是可行的。
实际上你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股份你占40%,但经营权你没有,完全由朋友来经营管理,而只给20%的分红的话,类似于你将自己分红的20%让渡给你的朋友(因为他作为实际管理人,可能付出更多)。
因此,如果你认可朋友的这个提法,本身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你没有进行实地管理,属于“财务投资”,把你的一部分收益让渡给他。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不合理不划算,那就和他提出来就行,合伙生意有什么疑问一定要在最开始的时候全部摊牌搞清楚定下来,不要半推半就不情不愿,最后搞得个不欢而散!
不合理,你没有意识到你这笔投资的价值,你看,你投资了20万,没有你这20万,他就只有30万,这个店肯定就开不起来,因为有了你的这20万,他不光店开起来了,让他当了老板,还能盈利,都是你的功劳,所以分红你应该100%,最少也要90%。
我不知道你对入股这个店的行业熟不熟悉,如果不熟悉,我劝你就不用参与了。
入股20万,总投资50万,从股份上说占40%,但是分红只有20%,说明什么呢?同股不同权嘛。
为什么会产生同股不同权呢?因为你的合作伙伴多半认为你只是个财务投资人,在经营上对他没有任何帮助。他心里多半在想,拉你做生意,还是看得起你的。不平等的合作伙伴,那就不是真正的合作伙伴。没有成为真正的合作伙伴,那就很难坦诚相待,在你不熟悉的领域,就有可能就会出现欺诈的行为。
在商业合作过程中,熟人经济是一个比较错误的理念。
如果你的朋友真的需要一笔资金,他对这个生意也特别看好,那就用借款的形式帮助他起步。毕竟他有勇气提议,在你有40%股份的情况下,只分取20%的利润,说明这个生意他预期的利润还是不错的。
你们这个股份比例相对是比较合理的,从工作分配来看,你的朋友才是公司的老大,因为他不仅投钱,还投人,是全职在干这个事情的,而你是只投钱,是财务股东,但是他是大股东,这种结构是考虑了人力这一块的。
在合伙创业中我们要综合考虑货币出资和人力资源出资的双重因素,不能仅仅是考虑货币出资,有一个基本的股权分配公式:
股东所占股份=资金占项目的比重*股东出资的比例+人力资源占项目的比重*股东人力出资比例;
在题主的项目中,资金占项目的比重是50%,人力资源占项目的比重也是50%;而股东的货币出资当中你的比例是40%,你的朋友是60%。而人力资源出资你的比例是0,你的朋友是100%,那么:
你的朋友的持股比例就是:50%*60%+50%*100%=80%;
你的持股比例就是:50%*40%+50%*0=20%;
所以,这个就是你为什么投入20万(占总出资的40%)占20%分红的由来。你朋友的思路整体是可以的,但是人力资源占项目的比重是值得商榷的,相当于你的项目总估值是100万,货币资金50万,人力资源作价50万,现在的问题是人力资源算作50万值得吗?
接着上面的问题,人力资源的估价应该是以你们一个店的店长的市场的年薪为限,比如市场上一个店长的年薪是20万,那么人力资源的估价就是20万,那么项目的总投资就是70万,其中50万是货币出资投入,20万是人力出资投入。
经过这样的调整后,那么资金占项目的比重就是71%,人力资源占项目的比重就是29%,那么:
你的持股比例就是:71%*40%+29%*0=28.6%;
没有合理不合理,只有愿意不愿意。。
合伙生意和合伙过日子是一回事,就事论事对眼了咋说都可以咋合作都行,不对眼就签了协议也能散伙结婚还能离婚。。
合作最讲究和明白人打一架,也不和糊涂人说话,这点才是最重要的。。提问的人只要开始提问,就意味着自己不明白。。
不明白的人就不要当老板更不要合伙,可以去当学生上学学习,可以打工在企业里观察学习,总之学会了成熟了,再当股东当老板。。
还没有合作就开始就一年级问题提问,以后问题满天飞,就不是做生意,是找麻烦啦。。同样的道理,不会做饭不会做人不知道怎么过日子,就敢结婚就敢期望幸福,也是要摔跟头的甚至悲剧收场。。
人生路不是过家家,打工也罢学习也好都是必要的是省钱省时间,比头破血流追悔莫及强得多。。
房入股,投资企业应按照房屋入账原值扣除10%-30%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税额=原值×(1-10%~30%)×1.2% 具体比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府税规定10%至30%幅度内确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
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三、《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行为包括: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名铜陵市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1997年由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总资产已达74亿元。旗下拥有建城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1家和4家参股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风险投资、金融担保、资产运营等领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个房产公司入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个房产公司入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