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地产公司属于房产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地产公司属于房产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从买地开始直到将房屋卖出(或出租)全过程操作企业; 建筑企业是施工企业,只负责将房屋建造、安装完成,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那里承包项目的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是开发能力的体现; 建筑企业的资质,是承包项目能力的体现。监理公司是负责监督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的企业。造价工程,所有的工程都有造价,编制这些造价的是造价师。2019中国房地产综合实力前十的企业分别是:恒大,碧桂园,万科,保利,融创中国,中海地产,绿地控股,华润置地,绿地中国,龙湖集团
2019年规模性前十分别是:碧桂园,恒大,万科,保利,中海,华润置地,新城控股,华夏幸福,绿地中国,龙湖集团。
而后还有按盈利性,成长性,稳健性,运营效率,融资能力,年度社会责任感等排名,基本上恒大 保利 融创,绿地都在榜列
一个房产的排名说明它的社会品牌与企业持续性在公众心中的地位 也能客观的反应大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与可靠度。选房无非就是买的放心 ,住的安心,物业用心
大企业大品牌有长期的运营经验与持续的运营能力 学习能力 升级能力等,这些都是你选择的保障
这个要看你所在的城市了,首先你得用途是什么,主要做什么用,如果商用就在繁华地段,如果住宅尽量安静,还要有学校的地方,这样可以保值增值,最重要的就是看你在哪里买搞什么用。
2019中国房地产综合实力前十的企业分别是:恒大,碧桂园,万科,保利,融创中国,中海地产,绿地控股,华润置地,绿地中国,龙湖集团
2019年规模性前十分别是:碧桂园,恒大,万科,保利,中海,华润置地,新城控股,华夏幸福,绿地中国,龙湖集团。
期物业分两部分,在期房销售过程中,大公司会要求签定前期物业协议,做为交房前前期管理的约束条件,这部分物业管理是不收业主任何费用的(通常由开发商代缴)。另一部分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代为确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后期业主委员会可针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自行调换,但这部分的管理是要收取费用的。
开发商自建自管这个事情讨论了多次了,再啰嗦几句。
物业管理这个事物不是咱们的发明,它起源英国,成型于美国,上世纪八十年代自香港经深圳引入内地。而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物业公司就是深圳房地产公司成立的。
应该说,开发商自建自管在那个年代,这是历史的必然。
按现行法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由开发商负责选聘前期物业,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谁愿意把自己开发的小区交由外人前来打理呢?
03版《物业管理条例》在这个问题上也只是“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既然只是提倡,那么自建自管就不是禁止性规定,就不违法。但是合理吗?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
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是开发商自己的很正常啊!很合理!不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别的公司管理难度很大。
你想想看,如果开发公司不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那么后续楼盘的资料交接、楼盘的售后维修、 公共区域配套设备的完善等方面工作都不会顺利的进行。
楼盘在开始阶段,业主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只能按照60—70%收取,物业费减免是很高的,但是物业服务还是要跟上去的。很多前期物业公司是赔钱的,需要房地产公司对物业公司进行补贴。如果不是房地产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开发商是不会补贴的,那么物业公司很难维持下去。
楼盘开始入住阶段,很多楼盘并未完全销售出去,没有销售的住宅物业费是由开发商进行垫付的。如果不是开发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那么这部分垫付的物业费解决起来也会很麻烦。
《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第1款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虽然是提倡不是强制,但是大多数地区住建局要求,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前必须进行进行招标,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在招标的过程中,如果招标公司有自己的物业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基于前面说的原因,大多就心照不宣的,自动放弃投标权力或者是随便应付一下,由开发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中标了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产公司属于房产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地产公司属于房产公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