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公司保修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公司保修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项目售后维修工作流程:
1、业主报修(电话或书面报修)。
2、维修部接待后填写报修单备查(同时通知施工责任单位)。
3、按维修预定期限落实责任单位的维修事项。
4、超过期限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5、签认维修单(维修部、业主、监理、项目部)。
6、进入维修计量进行结算支付(维修月报、维修台帐)。
7、按季度整理维修计量(结算),汇总书面送达责任单位。
谢邀!业主向开发商购买房屋,开发商都必须有五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所售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有时房屋的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时可能暂时未被发现,但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就有可能暴露出来,如屋顶漏水、墙体漏水、墙皮脱落、地面开裂、空鼓、起砂、管道漏水和堵塞等质量问题等承担保修责任(由于业主装修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保修期结束后的房屋维修则由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和业主均按规定比例交纳了维修基金存入维修基金专用账户)开支(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需业主大会双超2/3通过)。
凡是属于小区开发商,在小区范围内修建的一切设施,竣工交付验收日为止,后两年内属于质量保修期。
一切因建筑质量造成的保修事项,均归小区开发商负责修复,业主无须支付一切维修金。
保质期两年过后,其主体工程部分如发生意外事故,属于开发商,设计方,施工方(分责任)全权负责。
国家实行了,主体工程终身负责制,任何开发建设单位,对自己合法取得的建筑开发项目,(包括:设计,施工,质监监理,行政监管等),不敢肆意妄为。重视质量标准,是建筑行业的生命线。
仅叙仅言。以建筑法规为鉴。
业主与小区开发商存在的是房屋买卖关系,也就是业主与开发商建立在房屋买卖合同之上的房屋产品约定。
所以开发商需要对交付给业主的商品(即房屋)的质量进行保障,同时对于交付的房屋后期保障期内的保修内容进行保障。
具体保障的内容可以从业主手里的直接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交付时需要一并交付给业主的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进行查看;非直接的证据包括建筑法律法规等。
上述材料对于开发商的土建、上下排水、漏水等内容的保修范围,以及保修期限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者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公司保修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公司保修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