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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国家级开发区为副厅级,设在市、州的省级开发区为正处级,设在县的开发区大部分为副处级,部分为正处级。省级开发区由省政府管辖或者由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省外经委等部门管理全省经济开发区的职能部门
开发区是指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为整合经济、高新技术资源或实验示范而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通过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同时,开发区还特指未被开发的地方,是具有经济或人文环境潜力的地方。
据《2013中国开发区投资建设与转型升级研究报告》显示,自2008年国务院启动省级经开区升级工作以来,到2011年,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系统的经开区共计131家,其中东部地区66家,中部地区38家,西部地区27家。
到2012年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达到171个,其中东部84家,中部49家,西部38家,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区,普遍成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极。
答:
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地方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即省级,市级,县级),除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需上报国家批准外,其他各地方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只需各地方政府批准即可。
各地方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目的就是发展经济,根据重视程序不同,设立的行政级别也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级别都要比同等级的地方行政区域高半级。
省级经济开发区多数都是设在县或县级市,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行政级别一般属于乡科级正职。
经济开发区根据开发区的规模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中工招商网资料记载,由国家划定适当的区域,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兴办一两项产业。同时是给予相应的扶植和优惠待遇,使该区域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大陆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主要解决中国大陆长期存在的审批手续繁杂、机构叠床架屋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大都位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省会等中心城市,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其他开放城市划定小块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国有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吸收外商投资的质量,引进更多的先进技术。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地方政府申请,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某个部委批准设立的,而不是由本级地方政府或上级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
国家批准地方政府设立这些新功能区,不属于行政区,一般不批示行政级别,由地方政府自定。由于这些高新区、开发区只是经济开发的功能区,不是行政区,因此地方政府确定它的行政级别主要看派驻干部的行政级别来定,例如,派了个副市长担任管委会主任,那这个区就是副市级,比市里各位行政区的区长高半格。比市里的各委、办局长也高半格。
如果给经济开发区派了个副市长担任管委会主任,而给高新区派了个局长去当管委会主任,那这两个区的级别就不一样了,管委会下设部门的干部级别也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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